易经第四十五卦:泽地萃卦。
鱼龙会聚之课
如水就下之象
物相遇而后,同气相求,则生聚象,萃,聚也。物相聚成群,为萃,故次姤卦之后也。此卦泽上地下,水之聚象,水之在地上,乃方聚之时也。
人间道
萃:亨,王假有庙。利见大人,亨,利贞。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
人之至诚专一莫过于宗庙祭祀之时,王者能令天下之人其心专一,莫过于利用宗庙,故圣人制祭祀之礼以养民之德。此聚之义大也。民聚之时,能得贤才,则必聚而正,如不正,治之不以正理,则乱之生亦由人之聚,故聚必以道,非正之道,即令有聚,亦不能安处也。于聚时祭礼用大牲厚礼,乃示慎重且富是天下必同之,今人聚而人不能亨其丰盛,则必散也。是故古今皆然,凡能兴大功立大业之人,第一必得其时,第二必聚而后能用,此动必吉,天理莫及此也。
彖曰:萃,聚也,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聚也。
萃卦,乃上悦下顺之象,上位以中道用民,合于民心,下又能顺从于上之政令且又刚阳相应,坚心赤诚如此,必能聚天下之人才。
王假有庙,致孝享也。
王者要有聚民心之道,必立宗庙以示孝顺之至诚,能顺天下之人心,必以孝方成。
利见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
聚之以正道,必能得人才治之,乃因其正也。
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顺天命也。
祭祀时用厚礼祭天,必可有为,此顺天命也。
视其所聚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
天地万物间皆有聚,有动,有散等,圣人观象,可见万物之性情也。
象曰:泽上于地,萃,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泽上于地,为集聚之象,君子知始戒之慎,故众民相聚之初,就也生戒,因众聚必有争,私心所成,故先除兵械,乃能戒而无虞。
初六: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,若号,一握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聚之始,柔居之,阴柔之人,必无法坚守正节,为求与人同而捨其正道,但为求同,此不终之戒。人心必乱,同气相求而生聚,或哀号作苦以求相应,其果必为众人之笑柄,若能坚心往阳刚正道,必无过咎,否则成小人矣。
象曰:乃乱乃萃,其志乱也。
若人之心志受人惑而乱,必不能固守节志,乃失其正道也。
六二: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。
二爻之位与五爻相对应,位虽有差距,此时乃当聚而未及合之时,如能相引聚则可无咎,此因其中正之德未变,如德变,则必不相吸引。故于群小人聚时能独立其间,且与上位之德同,必能合,此其意也。即令不重外饰,专以至诚,则终必合矣。
象曰:引吉无咎,中未变也。
萃之时,以能聚为吉,同志相求,平安,其位有差距,因中正诚心同德必能无咎。
六三:萃如嗟如,无攸利,往无咎,小吝。
不正之人,求能与人聚合,但人皆不应,为人弃绝,上下皆不应,唯退求事外之贤与之相应,如此则可无咎。人之动又求,即令得之,亦可羞也。
象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
上六居柔之极,故能往而无灾。
九四:大吉无咎。
九四之位,能以阳刚,与君位对应,得君臣之萃,下又得群阴之聚,此上下能因其阳刚而聚,此至善也。
象曰: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。
能有吉且无灾之果,即令位不当,因上下与己合德,故也。
九五:萃有位,无咎。匪孚,元永贞,悔亡。
九五居天下之尊,有萃聚天下之力,则无灾,此时必自修其德,正其位,处不以私,为得其位也。如有人不信而未能归从,当自省是否不正,坚固中正不变之德性,则无不归矣。
象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为王者,必以诚信以示天下,如此方有感于民,则人莫不归矣。如仍有不从,乃己之志未能光显也。
上六:赍咨涕洟,无咎。
小人居高位,求人与其聚,而人皆不与,此可叹也,人之弃绝,实出于己,怎可归咎他人如再不知自省,反嗟叹而致涕泣,此小人状也。
象曰:赍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小人之对人皆因贪而失所宜,以致终穷困,此起因于不能安居其位也。